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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州纪委、州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州委、州政府负责。州监察局仍属政府序列,接受州政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州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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