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怒江州行政监察局
一、主要职责
州纪委、州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州委、州政府负责。州监察局仍属政府序列,接受州政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州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州委和州政府各部门、县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州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作出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全州实际,草拟有关的地方性的政策法规。
8、调查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县政府制定的决定、命令、指示等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规,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9、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会同州委、州政府有关部门及县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10、承办州委、州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设12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电话:0886-3622043
负责综合、分析全州纪检监察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书档案、案件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电话:0886-3622019
负责收集、综合、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和有关事项;负责以监察局的名义向省监察厅和州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负责与州直各部门及各县人民政府的联系。
(三)党风廉政建设室(怒江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86-3622220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全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室的业务工作;具体组织全州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负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四)信访室(举报中心) 电话:0886-622682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
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举报案件;负责移送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要的举报信件,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专项举报,开展对专项重要举报的调查;承办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工作。
(五)宣传教育研究室 电话:0886-3625080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负责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六)纪检监察一、二室 电话:0886-3622256 0886-3622330
一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县、和中央、省驻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地的除外)的纪检监察工作;二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州直各部门和州属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承办所联系的地区、部门(单位)州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检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
(七)案件审理室 电话:0886-3624029
负责审理州委、州政府、州纪委、州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办的
案件,审核县、管委会、市直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应诉的业务事宜;收集汇总各类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指导下级案件审理工作。
(八)政策法规研究室 电话:0886-3621108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基层纪委监察机关的法规制度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
(九)执法监察室 电话086-3625153
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以州监察局的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参与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怒江州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电话 0886-3626907
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十一)干部室
负责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各派驻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监察员等干部的管理、考评、考核、提名、推荐等工作。 |